【餐饮油烟净化工程】污染来了!涞水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!
涞水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
根据省大气办《关于启动区域一区域二和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》(冀气领办〔2019〕186号),预计2019年9月24日起,受地面南风持续影响,扩散条件逐渐较差,污染物缓慢积累,我市将出现污染天气过程,达到橙色预警水平。根据上级要求,我县于2019年9月24日零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,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,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
按照《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2019年修订搞)要求,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,具体措施如下:
(一)工业企业管控措施
按照《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2019年修订)要求,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。
部、省40个重点行业执行重污染天气I级(红色预警)应急响应措施(除生保障类)。
(二)移动源管控措施
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,城区对机动车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,限行尾号与北京保持一致,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;
施工工地、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(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));
矿山、洗煤厂、物流(除民生保障类)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(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)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(含燃气)进行运输。
(三)扬尘控制措施
除应急抢险外,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,包括:停止土石方开挖、回填、场内倒运、掺拌石灰、混凝土剔凿、混凝土浇筑等作业,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(除民生保障类),对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采取停工措施;
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、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。
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,增加洒水降尘频次。
(四)综合性措施
矿山开采、矿石破碎企业(设施)、水泥粉磨站、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和原材料运输;
停止室外喷涂、粉刷、切割、护坡喷浆作业;
在常规作业基础上,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、吸扫等清洁频次。
(五)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,要以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为单元,组建巡查队伍,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,坚决杜绝焚烧垃圾、秸秆、废旧物品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。工商、环保部门联合行动,加强对餐饮业油烟净化设施运行的监管。